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S(略)皖苏交界至刘圩段改建工程(K0+(略)~K1+(略))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S(略)皖苏交界至刘圩段改建工程(K0+(略)~K1+(略))(项目编号:(略)
本项目在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设置制作过程中,由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还不能使用电子版本,需修改成 word 版本方可导入。现已对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设置完成修改,系统参数已恢复准确、合规状态。本次更正仅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后台参数修正,不改变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因本次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为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程序合法合规,经研究,本项目开标及评标工作延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本招标文件所有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资料内容,在项目延期前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后终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评审阶段均予以认可。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年(略)月(略)日
答疑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