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略) 3.1.2 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1.3 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略)年(略)月~(略)年(略)月社保的证明; 3.1.4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5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略)年度或(略)年度)的审计报告]; 3.1.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7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