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识合资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宇识合资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已经批准,采购人为 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
2.项目概况
2.1 谈判范围:(略)
2.2 项目地点:(略)
2.3 服务期限:(略)
2.4 质量要求:(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主体:(略)
(2)供应商需具备工程咨询相关服务能力或同等专业咨询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3)财务要求:(略)
(4)业绩要求:(略)
(5)信誉要求:(略)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下内容需提供相关承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谈判响应;
(3)牵涉破产、清算、并购重组,未被列为司法强制被执行人,不存在 “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
(4)“财产被保全、查封、冻结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并导致供应商丧失履行能力” 的情形;
(6)“与采购人正在进行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且影响谈判公正性”等情形;
(7)“既往发生无故拖欠采购人款项且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情形;
(8)近 3 年无重大执业不良记录、违法违规记录。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略) 年 7 月 (略) 日(略) :(略)至 (略) 年 8 月 1 日(略):(略)(北京时间,下同),将全套资料合并为单个 PDF 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通过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申领谈判文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信誉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经办人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等);注:(略)
提示:(略)
4.2 谈判文件(含技术资料)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 8 月 7 日 (略) 时 (略) 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及地点:(略)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