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2)
芜湖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零部件项目装配式综合支架材料采购(招标编号:(略)
1、章采购公告第三条“采购内容”:(略)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其他要求”中“3-3、4”原条款“3、装配式成品综合支吊架,所有单体中涉及到各类型支架均采用装配式成品综合支吊架考虑(消防水、消防电、虹吸管、给水管新风系统、暖通、喷淋、风管等)。4、所有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品牌必须先送样品经建设单位和监理确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乙方中标后5日内提供品牌厂家授权书及综合支架布点图;若中标单位中标后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按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现修改为3、综合支架供货及安装须覆盖各单体消防水系统、消防电气、虹吸管、给排水管道、新风系统、暖通系统、喷淋系统、通风风管、电缆桥架、配套设备等所有管线,严格依据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安装工况实施。4、所有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品牌必须先送样品经建设单位和监理确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乙方中标后 5 日内向甲方提供品牌厂家授权书、深化图纸、综合支架布点图、BIM 图纸;若中标单位中标后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按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3、因图纸调整幅度较大,现需增加项目施工范围内全套施工图纸,相关图纸资料详见附件。
除上述澄清修改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保持不变。本澄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内容相互冲突,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以上条款请投标人悉知,无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