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项目编号 | B(略)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 |
| 标段编号 | B(略) | 标段名称 |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
| 工程类型 | 监理 | | |
招标公告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B(略)(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数据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建设采用:(略)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项目使用单位为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海安市新华路1号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总投资(略)万元,包含两个建筑单体:(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略)万元,高投标费率:1.(略)%。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监理,包含但不限于:(略)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暂估为(略)个月。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略)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略)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若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在本工程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监工程,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 (略) 号)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自(略)年7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新建工程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理。
注:(略)
②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或者要求的,则须另出具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公共建筑是指:(略)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4.2其他:
(1)自 (略) 年7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 (略) 年7月 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至投标截止时间须符合法定规定年龄;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4)承诺书:(略)、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3.5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 合同签订要求:(略)
合同签订后,项目总监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按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到岗履职。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2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项目监理机构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分 监理方案:(略) 分 项目监理机构:6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分 类似工程业绩:4 分 奖项:/ 分 其他:/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略) □方法二:(略) √方法三:(略)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略)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略)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高价和一个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略)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高价和两个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3(1) | 投标费率 | 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有效投标费率中,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较(即投标费率减评标基准费率),每增加0.(略)个百分点(指费率)扣0.3分,每减少0.(略)个百分点(指费率) 扣 0.1 分,不足0.(略)%(指费率)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66分 |
2.2.3(2) | 监理方案 | (1)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分。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略) 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 分。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质量控制方案(≤5分) | 制定合理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的,监理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符合监理规范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具备有效管控措施的,得4.2(含 4.2)-5 分; 监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5(含 3.5)-4.2;监理方案无针对性、不能满足要求,视为重大偏差,不得分。 高得5分。 | 不超过(略) 页 | 5分 |
√进度控制方案(≤5分) | 制定合理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的,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得 4.2(含 4.2)-5 分; 监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3.5(含 3.5)-4.2 分; 监理方案无针对性、不能满足要求,视为重大偏差,不得分。 高得5分。 | 不超过(略) 页 | 5分 |
√投资控制方案(≤4分) | 制定合理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的,且监理措施详细可行、有针对性,得 3.4(含 3.4)-4分; 监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2.8(含 2.8)-3.4 分; 监理方案无针对性、不能满足要求,视为重大偏差,不得分。 高得4分。 | 不超过(略) 页 | 4分 |
√安全控制方案(≤4分) | 制定合理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的,监理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具备有效管控措施,得3.4(含 3.4)-4 分; 监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2.8(含 2.8)-3.4 分; 监理方案无针对性、不能满足要求,视为重大偏差,不得分。 高得4分。 | 不超过(略) 页 | 4分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4分) | 制定合理合同及信息管理控制方法和措施的,监理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具备有效管控措施,得 3.4(含 3.4)-4分; 监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2.8(含 2.8)-3.4 分; 监理方案无针对性、不能满足要求,视为重大偏差,不得分。 高得4分。 | 不超过(略) 页 | 4分 |
√其他(≤2分) | 从对本项目的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评分。 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的,得 1.6(含 1.6)-2 分; 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得 1.2(含 1.2)-1.6 分; 监理方案无针对性、不能满足要求,视为重大偏差,不得分。 高得2分。 | 不超过(略)页 | 2分 |
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2 分,本项多得 2 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 1分。 | 3分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略) (2)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略) (3)安全监理工程师(可兼但必须常驻):(略) | 3分 |
| | 注:(略) (2)上述各专业监理人员不得跨专业兼任,同一人员同时具备不同专业多项证书的不可重复计分(安全监理工程师除外)。 (3)以上人员合同备案时须与投标时提供人员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实际到岗人员须与投标时提供人员一致,否则须向招标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
2.2.3 (4) | 类似工程业绩 | 自(略)年7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新建工程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理项目,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高得 4 分。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委托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4)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或者要求的,则须另行出具经委托人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5)公共建筑是指:(略) (6)该业绩与资格审查的企业业绩若为同一项目,该业绩不得分。 | 4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 年8月(略)日9时(略)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年8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万元。
8.2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8.5 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夏永琴;相关负责人为:周健 。
8.6 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须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项目使用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jpg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公平性审查二维码.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前现场查看表及现场照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