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处置河道清淤土的理论推算方量为(略).(略)万方、混合砂石料的理论推算方量为(略).(略)万方。 1、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中心仅就受让方交纳的服务费开具服务费发票。由于资产处置价款转付财政,项目成交价款仅可开具非税收据,请提前与转让方咨询。 3、标的资产状况以实地勘验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勘验时与转让方明确标的的范围及清运工作的要求,并拍照、录像、录音、书面留存勘验记录。 4、转让底价(略),即各项资产评估单价的(略)%;增价幅度0.1,即各项资产评估单价增加0.1%。如报价(略).1,即所有资产单价的目前报价为其评估单价的(略).1%,以此类推。 5、终报价百分比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均不作出调整。 6、成交后标的资产的预付交易价款=理论推算方量×评估单价×终报价百分比;受让方预付交易服务费=理论推算方量×评估单价×终报价百分比×5%;终成交价款及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照转受让双方确定的实际交付方量结算,多退少补。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不足时,应停止交接,及时向中心价款账户补足价款及服务费后再交接。 7、实际交付方量以转让方指定计量方法为准。转运、清场过程听从转让方现场指挥,不得损坏邻近建构筑物及其他设备、设施,否则,受让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8、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产业规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已付交易价款,并按公告约定处置保证金。 (略)、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