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资产详情: (1)本次转让房屋建筑物共3项,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主要包括1#岩芯库、2#岩芯库和值班室,均为(略)年建成。房屋建筑物1#岩芯库2#岩芯库为钢结构、值班室为砖混结构,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桃合木岩芯存储库内。房产可正常使用,无抵押、担保情形。 (2)构筑物共8项,主要包括存储钢架、围墙和道路等,均为(略)年建成。结构包括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桃合木岩芯存储库内。房产可正常使用,无抵押、担保情形。 (3)以上房屋建(构)筑物所占土地为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国勘院有限公司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桃合木苏木乌申一合查的一宗仓储用地,不动产权证号为蒙((略))不动产权第(略)号,原蒙((略))科尔沁右翼前旗不动产权第(略)号。 (4)无形资产一土地使用权共1项,为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国勘院有限公司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桃合木苏木乌申一合查的一宗仓储用地,宗地面积:(略) 2.本次转让标的终权属面积以标的所在地不动产、土地、规划部门核定为准,公告涉及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标的实际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项目成交后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等因素而发生变化。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前需自行了解研判受让该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了解评估报告、权属证明等资料全部内容,与该标的土地所在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勘验标的,未勘验标的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受让后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3.标的资产无租赁,处于闲置状态。 4.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等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动产权权属变更涉及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