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阶段说明: 1.合同签署生效,中标单位进场调研并启动项目,形成双方认同的《工作说明书》并签字确认,招标单位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 2.招标与中标双方依据《蓝图文档》签字,功能设计说明书确认后,验收通过后签署验收报告,招标单位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 3.项目实施落地与验收之后,招标与中标双方根据相关验收要求中输出的文档和上线结果(系统部署设计是否实现对应蓝图规划与URS要求),并签署《上线验收报告》。验收通过后签署验收报告,招标单位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 4.项目竣工验收后满1年且无质保问题,期满后经招标单位验收通过后签署质保验收报告,招标单位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 5.每次付款前,中标单位先按合同约定金额向招标单位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单位如对上述付款方式不认可,需在招标过程中明确提出偏离项,终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付款方式: 1.招标方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款项,付款时间以招标方首次签发时间为准。 2.每次招标方付款前,投标方必须提前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招标方,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3.本项目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承兑付款方式,投标方需响应招标方采用的付款方式,配合完成付款账户的开户、操作,以终合同为准。 4.银行承兑付款账期约定6个月,可随时向银行贴息支取,贴息费由投标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