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统一投资代码:(略)
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澄清信息
序号
澄清事项
澄清前
澄清后
1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学历证明、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略)年(略)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养老险保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一致。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
注:(略)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学历证明、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略)年(略)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一致。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
2
申请人承诺函
申请人承诺函第三点“针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的承诺”。
更正后调整为:(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有效组成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次澄清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变更,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保持不变。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略)
地址 :(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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