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略)-(略)年度安检设备维护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略)-(略)年度安检设备维护维保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略)-(略)年度安检设备维护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共设车站(略)座,分别为:(略)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车站每个安检点设备包括:(略)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通过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范围内安检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安检设备正常运转、功能正常,满足车站运营期间安检的各项需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内容包括:(略)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合同期限共计(略)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安检设备安全运行且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管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业绩要求:(略)
3.3财务要求:(略)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6年 7月 (略)日(略)时(略)分至(略)6年 8月 5 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 8 月 (略) 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略)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