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信访局(略)年6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考核工作已于(略)年7月(略)日结束,根据《深圳市福田区(略)年6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
公示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至8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福田区信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略)
福田区信访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选用的,取消拟选用人员选用资格,并由福田区信访局电话告知本人。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
(略)年8月(略)日前完成。
(二)体检地点
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地址:(略)
(三)体检内容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表》由用人单位提供并安排工作人员携带传递。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略)小时(具体参照《体检表》体检须知)。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不按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5.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引进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福田区信访局解释为准。
深圳市福田区信访局
(略)年7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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