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广,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略)号)及《天津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实施细则》(津建科〔(略)〕(略)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略)年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新技术是指经过鉴定、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包含房屋品质提升、绿色建筑节能降碳、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安全韧性、历史文化保护、城市更新、智能建造、“人工智能+”应用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和标准;
(二)新技术对提升功能性能、保障质量安全、提高综合效益等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经过实际工程检验,适合在全市推广应用;
(三)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新技术不得存在权属争议;
(四)新技术需具备必要的应用技术标准、工法、设计标准图集、使用维护管理手册或技术指南等完整配套且指导性强的标准化应用技术文件。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纸质资料采用A4纸软皮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骑缝章,于(略)年9月(略)日前报送至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电子版资料同步发送至邮箱ljzxkjtgk@tj.gov.cn。
四、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略)
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略)
地址:(略)
附件:(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