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金递增方式:(略)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内支付期租金。
(3)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附属、补充协议不可违背本招租公告的各项规定,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予以终止或取消,并追究违约责任及租金损失。
(4)本标的承租期间发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空调能耗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物业费标准为6元/平/月;空调能耗费标准为(略)元/平/月(空调费按实际使用月份征收)。
(5)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6)承租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有办理会员卡业务的,须注明会员卡有效期,并且不得超出租赁合同期限。
(7)承租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场馆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并自行承担因经营管理不善、违法违规、安全事故及相关债权债务等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为充分体现场馆的公益性及社会责任,承租方必须确保租赁期内每一自然年度向出租方提供累计不超过(略)天的免费场地使用用于举办篮球活动;针对江宁区工会会员及各级劳模本人使用租赁物业,制定并执行不高于原价7折及5折的分级优惠措施,终执行优惠方案以书面确认文件为准。
(9)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房产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