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泰顺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泰顺县消防救援大队(略)年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7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获取采购文件但未经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