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略)
3.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供应商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可获取磋商文件并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限内,下载获取电子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未及时下载的后期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投标,后果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下载操作手册,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略)〕(略)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的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文件《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陕西咸财金发〔(略)〕(略)号),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本项目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