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略)、(略)任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1.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1.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8月5日(略)时(略)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地 址:(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 址:(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