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工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凌家湖综合试验基地科技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供电进行公开询比(低额)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略)
2、项目编号:(略)
合试验基地科技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凌家湖农场,项目总建筑面积(略).5平方米,其中1号科研楼地上4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下一层为(略).(略)平方的消防水池及附属建筑,建筑面积(略).1平方米,2号科研楼地上三层,建筑面积(略).4平方米,3号科研楼同2#科研楼,配电房建筑面积(略).5平方米,主楼除消防水池位置为筏板基础,其余地下部分均为独立基础结构,地上部分均为框架结构。另包含约(略)米地下箱涵,户内精装修,室外总体、智能化、光伏、通风空调、供水供电、道路等施工工程。本次招标为项目供配电分包询价。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略)
2、资质证书要求:(略)
3、投标人近3年(自(略)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略)万业绩[附每个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若业绩金额在合同中未体现,可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作为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或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三、询比(低额)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比(低额)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上传响应文件(网址:(略)
2、控制价:(略)
3、招标文件费用(略)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略)
5、投标保证金:(略)
6、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3% 元;履约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略)
7、报价包含的费用:(略)
本工程为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凌家湖综合试验基地科技中心建设项目配电工程-外线部分和内线部分。架空部分:(略)
电缆部分:(略)
设施的全部低压出线工程;从配电房照明配电箱至照明、插座、风机控制箱等用电终端的供应安装。
8、质量标准:(略)
9、本招标清单按总价包干,投标人应自行熟悉图纸,复核清单量,如有遗漏或不足,乙方应自行综合考虑后期不做调整,如实际安装工程量少于清单量,决算时按实扣减。
(略)、抵房条款:(略)
(略)、采购文件费用发票:(略)
(略)、为共享安徽建工集团集中采购成果、助力投标人降低建材采购成本,现鼓励各投标人在“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并采购相关产品。若投标人已完成“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可将注册成功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皖建云商注册流程:
(1)登录www.wjys(略).com进入皖建云商平台,点击平台首页【登录/注册】,在登录页面点击【采购商注册】;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采购商资料,上传营业执照与企业授权书(需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3)提交成功后,预计1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采购商可使用注册手机号及短信中的登录口令进入采购商后台,进行商品采购等操作;
(4)温馨提示:(略)
(略)、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询比(低额)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建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事故被通报或处罚,影响其履约行为的。
(5)初步评审要求或打分项要求提供的业绩资料,为履约不合格或存在履约异常的。
(6)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投标的。(注:(略)
(7)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因有在建项目履约不力、产生诉讼等情形,存在其他履行合同以及在投标有效期内或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新中标项目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我司被限制交易的法人及其关联人,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也有权解除其合同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8)被我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略)、其它要求:(略)
1、本项目品牌:(略)
2、投标单位应在投标前主动了解房源信息、房价等相关事宜(具体咨询项目联系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房源信息、房价信息或其他相关问题,提出任何形式的拒签合同、增加合同价格或索赔的要求。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略)日内应选定具体房源并告知招标人,(略)日内未选定的招标人可没收履约保证金,(略)日内未选定房源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量,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本合同按总价包干,投标人应自行熟悉图纸,复核清单量,如有遗漏或不足,乙方应自行综合考虑后期不做调整,如实际安装工程量少于清单量,决算时按实扣减。图纸有业主方出具变更的,工程量予以调整。无图纸变更,工程量不予调整。如果实际安装工作量少于清单量,工作量予以调减。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减少或取消工程量,相应的造价也予以减少或取消,乙方需无条件服从。为防止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在中标人投标总价不变的基础上对明细报价进行单价调整。
4、技术标准及要求:(略)
5、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卸车费、利润、税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6、其它要求:(略)
7、中标单位包含当地供电局对接验收,供电外线因地形复杂可能需要跟当地居民和各部门协调的费用。
8、施工完成后,整套供电系统保修2年,使用过程中如遇停电损坏电缆挖断投标人负责(略)小时内抢修完毕,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除不可抗力损坏的的情况下导致损坏,均由中标人进行维修,招标人不承担零件费、人工费、检修费等任何费用
9、本项目无宿舍区及现场工具房,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此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
四、评审办法:(略)
次开标经评审后资格满足要求的不少于3家,可以定标,否则流标;第二次及以上开标不满三家的可以定标。
评审办法:(略)
4.1资格评审:(略)
4.2形式及响应性评审:(略)
4.3商务标基准价及有效投标报价确定
4.3.1确定进入基准价计算范围
投标报价不高于控制价且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单位,全部进入计算商务标基准价计算范围。
4.3.2 计算商务标基准价
4.3.2.1确定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Cp:
①凡高于采购人发布的采购控制价(记为“CK”)的投标人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商务标基准价计算和下步评审。
②凡低于或等于采购人发布的采购控制价“CK”的投标人报价均称为“有效报价”,记为“Cn”(n为有效投标人数量),并按以下原则计算相关参数:
③计算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记为Cp;计算公式为Cp=(C1+ C2+…Cn)/n。
4.3.2.2 确定权重系数a值:
①采购控制价CK权重系数a值范围为0~0.5。未设控制价的项目,a值为“0”。
②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性,采购人采用固定系数法确定,a值=0.3(注:(略)
4.3.2.3 计算综合平均报价Czp:
以进入商务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商务报价平均值和采购项目控制价,并按照采购控制价权重系数a值计算,即:(略)
4.3.2.4确定下浮系数k值:
①中位值下浮系数k值范围为0.(略)~0.(略)。
②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性,采购人采用固定系数法确定,k值=0.(略)(注:(略)
4.3.2.5计算商务标基准价Cyx
① 商务标基准价,以综合平均价Czp为基数,乘以下浮系数K值计算确定,即Cyx=Czp×K。
②商务标基准价确定后,在整个评审过程保持不变,不随评审过程的报价折算、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导致投标人数量变化而变化。
4.3.3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作无效报价判定;
4.3.4投标报价不高于控制价且不低于基准价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价排序,按由低到高顺序评出预中标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六、报价文件递交:(略)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略)
2、结算及付款方式:(略)
八、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略)
8.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8.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8.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略)
地址:(略)
招标咨询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