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略)学年平阳特殊教育学校等(略)所学校(幼儿园)营养餐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配送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略)年(略) 月(略)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
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以每周报价时上周平阳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阳光饮食平台食材配送成交价为基准价,以该基准价的(略)%为高限制单价(或高限制折扣率)。数量按实结算。
2.本项目终结算价以各供应商实际配送数量乘以各供应商中标价计算,合同期内所有供应商累计金额总价高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征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定供应商,不保证各供应商具体配送量,入选单位不得以实际配送量多少为由要求征集人补偿费用,综合考虑风险后自行报价。
3.阶段采用质量优先法确定入围单位,淘汰率(略)%。具体淘汰方式详见征集文件相关部分。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方式:(略)
注:(略)
售价(元):(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网址):(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网址):(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和(略)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其他事项:(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略)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