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派遣,并提供联合协议。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略)
4.2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略)
4.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略)
4.4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