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拍卖标的中的办公楼(临时活动板房)无偿提供岳西中健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临时使用,待该企业项目全部竣工后由买受人处置。 3.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标的展示期内实地看样, 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查阅评估报告等与拍卖标的有关的资料,经认真咨询,确认后方可竞买。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委托单位、拍卖机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时,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我公司对标的的品相及质量不作任何担保。我公司也不因标的的实际差异对成交价做任何调整。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竞拍成交后,按现状实物交付于买受人,评估报告和拍品清单不作为拍卖和交付标的物的依据,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差异等相关责任。 4.因评估报告结果中已扣除标的物的拆除、装卸、及清运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窝工费、场地占用费、垃圾处理费、税金、二次搬运费等一切费用),上述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拆除、装卸、清运过程中应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督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在作业中所发生的意外伤亡等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买受人须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的条款,在(略)个工作日内完成所竞得标物的拆除、装卸、所有清运工作。部分有争议的标的物需实施分步施工工作,竞买人应提前与委托人进行咨询沟通,确定施工方案与标的范围,若竞买人在竞得标的物成功后未按照约定要求进行作业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负,提醒竞买人注意。 6.标的物处置过程中不得野蛮作业,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及事故,由买受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及后果。不得拆解夹带标的物范围以外的物资。拆解运输过程中的用电、用水等事宜由买受人向委托方申请,并有偿使用。如买受人在施工拆卸、搬运期间,发生违规和其它财产破坏等因素,买受人按照破坏财产等物品实际损失费用赔付给委托方或其它受偿方。 7.拍卖成交后,标的将以现状交付于买受人;标的移交至买受人后,买受人须自行组织施工工作,须符合市容、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买受人履行的义务 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性规定并自行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道路运输、城市管理、加工、销售、处置等许可审批)后,方可进行拆除、装卸、运输、处置和利用。 ②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做好施工及外运过程中相关工作。 ③运输过程必须做好车厢全覆盖、噪声污染防治和扬尘防治(含洒水车冲洗路面等)、环境保护等工作,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违规停放。 ④自行承担装车、运输、处置、利用等风险的后果。 ⑤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委托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遇行业主管部门、环保督查等日常检查,应予以积极配合。 ⑥买受人的开工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的拆除、装卸、运输及处置等工作必须服从出让方的组织安排,确保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并自行解决与一切相关方的关系协调问题。若买受人的拆除、装卸、运输及处置影响各工程进度, 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且不返还已交纳的竞买价款。若因此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予赔偿。 9.买受人进场施工,须维持场内秩序,安全作业、拆解运输过程必须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如给委托方带来重大影响的,委托方有权中止买受人相关活动,并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略).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合同》、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本公司将按《拍卖法》第 (略) 条规定追究违约人责任。 如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评估机构评估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略).有关本次拍卖的发票或其它事项,拍卖人不提供成交价款发票,只提供佣金发票。评估机构提供评估费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