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薤山片区饮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澄清答疑公告(第?1次招标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对谷城薤山片区饮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更改为“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或《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二、招标文件前附表第(略).5条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更改为“谷城县行政审批局,地址:(略)
三、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商务评审获得奖励内容更改“③施工单位(如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单位,具体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任务分工为准)近3年获得一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大禹奖”的得2分,此项高得2分;④施工单位(如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单位,具体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任务分工为准)近3年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汉江杯)得1分,此项高得1分”。
其余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