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征求《道真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略)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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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略)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牵头制定了《道真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略)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请于(略)年8月6日下午(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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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略)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小组
(略)年7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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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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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分级统筹负责”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由县政府主导,县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各乡(镇、街道)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凡达到入学条件的,一律免试入学,不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推优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及“阳光招生”要求,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为年满6周岁(以当年8月(略)日为时间界线)且未进入小学就读的儿童;七年级新生为小学当年应届毕业生未进入初中就读的少年;其他年级学生为当年申请转入本县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学生,包括外县户籍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办法
(一)乡(镇)学校:(略)
(二)县城区学校:
小学一年级由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采用“分类分批”安置入学。初中七年级按照“整班移交”的原则,当年六年级毕业学生对应安置在划定区域初中学校。其他年级转入学生,由家长向符合条件区域学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由学校审核,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接收。
1.制定招生计划。县教体局统筹,尹珍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和上坝乡相关社区配合,结合学校资源和适龄学生生源分布,分年公布招生计划,合理设置班级和班额。
2.划定招生范围。坚持“区域总体稳定”原则,相关区域划分以《道真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网格划片范围》(附件1)和《道真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网格划片图》(附件2)为准,如因城区学校布局或资源配置等调整,需对调整划分区域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新划定区域为准。
3.规范招生流程。对符合就读城区学校条件一年级适龄儿童和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信息登记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登记,由县教体局统筹进行审核,相关学校根据划定区域和类别分批次进行招生,如辖区学校计划完成,未能安置的学生按相对就近有空余学校作调整安排。非起始年级学生,因购房、户口迁入、父母工作调整、经商、进城务工等原因申请转入学生,根据家长申请,学校对申报条件和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审核,由县教体局审批后招生。如划定区域学校无学位,家长自行选择向有空余学位学校申请,县教体局审核后予以安排。
4.严格招生顺序。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坚持按“分类分批”原则招生,具体招生类别和顺序如下:
一是政策优待类;二是本人、父母及法定监护人有户有房类(指城区户籍和城区房产,按商品房、自建房、政策安置房和无产权房安置);三是本人、父母及法定监护人无户有房类(指非城区户籍,有合法商品房、自建房和政策安置房);四是祖孙关系(同一户口簿)有户有房类(指城区户籍,按自建房、商品房和政策安置房安置);五是本人、父母及法定监护人有户无房类(指城区户籍,城区没有固定住房);六是本人、父母及法定监护人无户有房类(指非城区户籍,在城区购买无产权证房);七是祖孙关系(同一户口簿)无户有房类(指非城区户籍,按合法自建房、商品房、政策安置房和无产权证房安置);八是其他群体类(按随迁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儿童、长幼随学、租房等安置)。
当每类别前一类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依次进行下一类别招生(每个类别均按顺序依次进行招生)。
5.组织开展报名。完成报名信息审核后,发布报名通知等,学校组织现场报名。
四、类别界定
(1)政策优待类。指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英模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立功受奖民警子女(三等功及以上),就近就便优先安排到小学或初中就读;对符合政策优待类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经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认定后,参照进行安置。
(2)城区户籍界定。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为尹珍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和上坝乡民顺社区、齐星社区等户籍(具体根据实际区域或调整区划划定),且拟入学本人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不含挂靠户口)1年以上(以8月(略)日界定)。如因区域调整以新调整区域认定。
(3)房产分类。属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在划片区范围内有商品房、自建房、政策安置房、无产权房类和住房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类,房产用途需为住宅用房(不含商业用房)且在入学当年需实际入住,具体以常住人口登记信息依据,其中属祖孙关系需在同一户口且共同居住;新购商品房未入住、无房产且未提供无房证明的,根据申报时实际居住地安排。其他特殊情况住房,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商品房需提供房产证或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出具《个人不动产信息情况证明》;自建房指权利类型属宅基地使用权,需提供合法审批手续;安置房需提供房屋征收合同和补偿协议,属拆迁后原地安置的以原地确定入学片区,拆迁后异地安置的以新安置地确定入学片区,拆迁后重新购房的,以入住的合法固定房产所在地确定入学片区;无产权证房需提供合同,支付购房款凭证和其他需补充印证的材料等,并根据社区常住人员信息核实。
(4)其他类。一是随迁子女按“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安置;二是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以及因特殊身体或家庭原因等特殊群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置;三是长幼随学类(以兄或姐实际就读同阶段学校为准),如有空余学位视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四是本县户籍购买住房未能办理产权,又无法提供与入学儿童(少年)父母姓名一致相关信息的;五是县内和县外户籍因经商、务工、随亲等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群体。所列类别群体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结合家长意愿按顺序进行调剂入学,若不愿意的则自行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工作要求
建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学校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并分年建立招生入学工作机制,建立县级和学校统筹调度、政策咨询、信访接访、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各学校按照职责要求,妥善安置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残疾学生全面安置。积极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严防学生失学辍学。严格规范招生,严明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落实免试入学规定。因身体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入学一年级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尹珍街道办事处申请延缓入学。对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
1.道真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网格划片范围
2.道真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网格划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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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略)
★城关二小:(略)
★玉溪小学:(略)
★曙光小学:(略)
★民族小学:(略)
★尹珍小学:(略)
★第四小学:(略)
★民族中学:(略)
★玉溪中学:(略)
★尹珍中学:(略)
★上坝中学:(略)
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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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道真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网格划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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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县(略)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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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尹珍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略)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略)年)的通知》(教基厅函〔(略)〕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略)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道真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实际,现将全县招生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为年满6周岁(即(略)年8月(略)日前出生,含8月(略)日,下同)且未进入小学就读的儿童;七年级新生为小学应届毕业生未进入初中就读少年;其他年级学生为申请转入本县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学生,包括外县户籍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一)乡(镇)学校:(略)
(二)县城区学校:
小学一年级由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采用“分类分批”安置入学。初中七年级按照“整班移交”的原则,当年六年级毕业学生按区域分类分批对应安置在划定区域初中学校。其他年级转入学生,由家长申请并提供符合条件资料,由申请学校审核,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复核后接收。
三、招生计划
1.乡镇学校招生计划。各学校根据辖区幼儿和小学毕业学生设置班级。原则上小学一年级班额控制(略)人以内,初中七年级班额控制在(略)人以内。
2.城区学校招生计划。城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略)个班(略)人,城区初中七年级(含上坝中学)计划招生(略)个班(略)人,各校招生计划见下表:
学校名称 | 班级 | 招生计划 | | 学校名称 | 班级 | 招生计划 |
小学阶段 |
城关二小 | 8个 | (略)人 | | 曙光小学 | 7个 | (略)人 |
玉溪小学 | 7个 | (略)人 | 尹珍小学 | 6个 | (略)人 |
民族小学 | (略)个 | (略)人 | 上坝小学 | 8个 | (略)人 |
第四小学 | 8个 | (略)人 | | | |
初中阶段 |
民族中学 | (略)个 | (略)人 | | 尹珍中学 | (略)个 | (略)人 |
玉溪中学 | (略)个 | (略)人 | 上坝中学 | (略)个 | (略)人 |
四、招生范围
乡镇学校由各小学和中学结合区域情况设置,拟定招生入学通知,根据家长就读意愿由学校自行招生。城区学校坚持“区域总体稳定”原则,相关区域划分详见《道真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网格划片范围》《道真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网格划片图》。
五、招生流程
(1)报名登记。乡镇学校采用开学现场报名审核招生,城区学校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登记,其中一年级和七年级以《道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略)年秋季城区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预登记为准,其他年级由家长进行网上登记或现场审核登记。具有本县户籍且在乡镇就读学生、本县户籍在县外就读学生或非本县户籍随迁子女和务工人员子女学生,因购房、户口迁入、父母工作调整、进城务工等原因需转入城区学生,由家长网上申请报名((略)年8月(略)日止),通过手机关注“道真教育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城区一年级报名”、“城区七年级报名”或“转入申报”入口,按提示填写预登记信息并上传真实有效材料,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体局进行现场审核签字确认。原则上需申请到符合条件居住区域学校就读,若相应区域学校无空缺学位,将调整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自行在户籍地学校就读。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未按时预登记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县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因身体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入学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尹珍街道办事处申请延缓入学,并上交《延缓入学申请》及印证资料到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延缓可延迟一年入学,未审核通过需进入一年级就读。
(2)信息复核。由县教体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学校进行复核后,根据复核后认定的结果进行对应安置。
(3)分类招生顺序。
批:(略)
第二批:(略)
第三批:(略)
4.分类招生方式。根据生源总体情况,按照“分类分批”顺序依次招生。当预登记报名总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确定招生名单。当预登记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需采取“分类分批”招生,即每类别前一类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依次进行下一类别招生;当每批次完成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依次进行下一批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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