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宁市气象局
项目名称:南宁市电视天气预报节目播出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南宁市电视天气预报节目播出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南宁市级电视频道中播出采购人制作的电视天气预报栏目,即广西城市《天气预报》、《南宁天气》、《气象空间站》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属于向群众提供天气预报的公共服务项目。为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略)〕(略)号),明确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类传播载体与渠道,扎实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及传播工作。采购人需要在南宁市级电视频道中播出制作的电视天气预报栏目,即广西城市《天气预报》、《南宁天气》、《气象空间站》等,南宁市融媒体中心由南宁日报社与南宁广播电视台整合组建而成,是广西首府深化媒体融合改革的重要成果,目前其在新闻综合频道、文旅生活频道、影视频道三大频道共播出4套天气预报节目,其中《南宁天气》收视率常年位居南宁市生活类节目前列。南宁市融媒体中心整合南宁广播电视台后,负责市级电视频道的采编播出,拥有此类媒体资源的独家经营权,其节目信号覆盖南宁市各行政区域,播出南宁天气预报节目的服务,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具有独占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款的“只能从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和桂财规〔(略)〕4号文件条第(一)款的情形:(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南宁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略)号
三、公示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卢威旭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南宁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略)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pdf (2.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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