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汾平高速雾区智能诱导与防撞预警系统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略)
招标编号:(略)
招标人名称:(略)
一、招标内容:(略)
二、招标方式:(略)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满足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作为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略)
4.业绩要求:(略)
5.财务要求:(略)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目前没有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投标人没有被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被停止、暂停投标资格的,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在近3年内((略)年7月1日以来)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未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近3年内((略)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5年内((略)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8)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未发生重大违约问题。
(9)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略))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9.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略)
2.招标文件售价:(略)
3.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悦达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
工作时间:(略)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悦达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
报名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本机构监督电话:(略)
上级机构监督电话:(略)
山西汾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略)年7月(略)日
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