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荆家镇崔家地区地热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略)
根据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荆家镇崔家地区地热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进行挂牌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略)
-1?'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2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3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4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5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6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7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8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9 | 0 | 0 |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且资金实力能够满足勘查需求。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3.须按规定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金额为(略).2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出让不设置底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其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情况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可自行前往开展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拟出让勘查区块现状、地质成矿条件以及出让范围涉及的土地、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上附属物、社群关系等影响勘查作业的外部条件,审慎评估投资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拟出让勘查区块现状和探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得人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勘查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要求退款、索赔、延长勘查期限等。因实际找矿成果不佳或政策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转采的,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2.意向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第四条“竞买人资格要求”,若不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参与竞买,则视为竞买人违约,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依规进行失信惩戒。3.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相关法律法规,在竞得探矿权办理探矿权登记和勘查许可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实施绿色勘查,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依法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及地质资料汇交、勘查信息公示等矿业权人义务。4.竞得人在进行勘查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取水、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水利设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作业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林地、湿地、光缆、电力设施等相关规定,按要求施工,给予注意和保护。因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探矿权转采矿权时,与周边已设采矿权或村庄等需留设安全范围,可能造成该安全范围区域不能转采,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5.本次出让探矿权涉及与油气矿权重叠等政策风险,竞得人须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协议。6.勘查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湿地;确需占用的,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湿地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7.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等发生调整的,探矿权竞得人应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等执行。8.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凡含有外商投资的企业参与竞买的,网上竞得后,将由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询**部门意见后再进行竞得资格确认;**部门有异议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相应探矿权挂牌出让不成交。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电子交易系统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2小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交易平台提出。对交易过程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方式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作出暂停、延期或终止交易的决定。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按照公告或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交易资格或竞得的;3.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4.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付清约定的探矿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5.采取行贿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竞得的;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