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金燕小学食堂托管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坚持食堂公益便利属性,为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生成人成才提供高水平餐饮服务保障,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金水区金燕小学委托,就其郑州市金水区金燕小学食堂托管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略) 1.2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餐费价格标准:(略) 2.4服务期限:(略) 2.5服务质量:(略) 2.6服务地点:(略) 2.7服务目标:(略) 2.8午餐供餐食品安全要求:(略) 2.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3.6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承担食品安全责任能力、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自行承诺)。 3.7投标人近3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问题(自行承诺)。 3.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从信用中国网站登录转到链接地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投标文件附信用查询证明材料。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自行承诺)。 注:(略)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略) 4.2.地点:(略) 4.3.售价:(略) 4.4获取方式:(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机电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