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盛泽医院激光与光子设备 JSZC-(略)-JITC-T(略)-(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江苏盛泽医院激光与光子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提供(略)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货物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见格式))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供应商所投设备如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须提供3C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略)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或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