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诸暨市暨南街道碧桂园小区~污水管道维修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折扣率(%):(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略)
3.2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略)
3.3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略)〕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磋商供应商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打印件(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和(略)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拒收到付件)。收件地址:(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