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承租。接受联合体报名。 2.按规定时间内缴纳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用途,合理使用标的物。 3.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标的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结构、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成功竞得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项目涉及项目前期第三方投资,需协商解决完成后报名。 4.本项目崇州市崇阳街道石羊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在所有意向承租方终报价及全部租赁条件完全同等的前提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正式成员享有优先承租权。若竞价结束后,高有效报价同时由两名及以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报出,且全部租赁条件相同,按竞价时间优先的方式确定终承租人选)。 5.承租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用途,合理使用标的物。 6.本标的不可转租,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备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