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不排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初步设计文件((略)分):(略)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略) 项目管理机构(2分):(略) 工程业绩( 分):(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 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3 | 投标报价的 偏差率计算 | 偏差率=(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2.2.4 (1) | 1.2初步设计文件((略)分、适用于市政工程)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投标人对区域排水现状表述与理解:(略) 2、对本项目总体设计思路:(略)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得分按优(3-4分)、良(2-3分)、中(1-2分)、差(0-1分)打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
2.技术方案((略)分) | 1、充分了解本项目环境现状、掌握现场各项限 制条件,调研报告内容详尽、数据充分,问题分析到位; 2、根据调研情况对本项目进行评估,并对本项目的管网路由、泵站位置等设计进行说明,提出合理化布置建议。 3、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采集实施区域原状照 片,对采集区域进行管网和泵站设计。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得分按优(9-(略)分)、良(6-9分)、中(3-6分)、差(0-3分)打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
3.设计深度(4分) | 1、总图合理、结构、给排水、电气、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设计完整并满足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 2.设计图纸全面,提供设计任务书所要求的本工程的全部设计图纸(包含总图、给排水、结构等)且设计合理,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得分按优(3-4分)、良(2-3分)、中(1-2分)、差(0-1分)打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
4. 设计的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3分) | 1、对本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 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2、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合理可行、 保障措施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得分按优(2.2-3分)、良(1.4-2.2分)、中(0.7-1.4分)、差(0-0.7分)打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
5.经济分析(2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得分按优(1.5-2分)、良(1-1.5分)、中(0.5-1分)、差(0-0.5分)打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
注: 1.设计文件各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2.设计文件终得分为“注1”各项分值总和。 3. 初步设计文件总篇幅不超过(略)页,每超过1页扣0.1分,高扣1分。 |
2.2.4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2.4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得分按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打分,未描述的不得分。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得分按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打分,未描述的不得分。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得分按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打分,未描述的不得分。 |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得分按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打分,未描述的不得分。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得分按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打分,未描述的不得分。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得分按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打分,未描述的不得分。 |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得分按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打分,未描述的不得分。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略)页,每超过1页扣0.1分,高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
2.2.4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施工项目负责人:(略) 2.设计负责人:(略) 3.电气设计负责人:(略) 4.结构设计负责人:(略) 5.造价负责人:(略) 备注: 1.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获取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提供上述加分人员的本单位自(略) 年1 月1 日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 3.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4.上述注册证书无法显示投标单位名称的,需从四库一平台截图证明。 |
2.2.4 (5) | 工程业绩(/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分) | /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分) | / |
2.2.4 (6) | 其他评分因素 | / |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略)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5 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4.1.4 | 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定标程序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招标人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略)〕4 号)文件规定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且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设定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其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 |
5.2.1 | 定标标准 | 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设计、 施工等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确定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定标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
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略) □ 集体议事法:(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