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服务内容:(略)
(2)资金来源:(略)
(3)质量标准:(略)
(4)服务期限:(略)
(5)服务地点:(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要求:(略)
(2)**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略)〕(略)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略)
(2)潜在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潜在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信用要求:(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 址:(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