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略)号楼(略)、(略)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 | 项 | 主要负责保障食堂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所需全部食材的配送服务。配送食材品类涵盖各类调味品、粮食与食用油脂、畜禽肉类、奶制品、果蔬品类、水产品、副食品等食堂日常运营所需全品类食材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略).(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略)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略)
5.采购代理服务费:(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