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购置线上救护车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s:(略)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高限价:(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高限价(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购置线上救护车项目(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交货地点:(略)5.2资金来源:(略)5.3采购内容:(略)5.4交货期:(略)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购置线上救护车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s:(略)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高限价:(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高限价(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购置线上救护车项目(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交货地点:(略)5.2资金来源:(略)5.3采购内容:(略)5.4交货期:(略)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高限价:(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高限价(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购置线上救护车项目(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交货地点:(略)5.2资金来源:(略)5.3采购内容:(略)5.4交货期:(略)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高限价:(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高限价(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购置线上救护车项目(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交货地点:(略)5.2资金来源:(略)5.3采购内容:(略)5.4交货期:(略)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高限价:(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高限价(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购置线上救护车项目(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交货地点:(略)5.2资金来源:(略)5.3采购内容:(略)5.4交货期:(略)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高限价:(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高限价(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购置线上救护车项目(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交货地点:(略)5.2资金来源:(略)5.3采购内容:(略)5.4交货期:(略)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高限价:(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高限价(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购置线上救护车项目(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交货地点:(略)5.2资金来源:(略)5.3采购内容:(略)5.4交货期:(略)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高限价:(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高限价(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购置线上救护车项目(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交货地点:(略)5.2资金来源:(略)5.3采购内容:(略)5.4交货期:(略)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包预算(元)
包高限价(元)
1
(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交货地点:(略)5.2资金来源:(略)5.3采购内容:(略)5.4交货期:(略)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1交货地点:(略)5.2资金来源:(略)5.3采购内容:(略)5.4交货期:(略)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2资金来源:(略)5.3采购内容:(略)5.4交货期:(略)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3采购内容:(略)5.4交货期:(略)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4交货期:(略)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5质保期:(略)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6质量要求:(略)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7评标方式:(略)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2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投标车辆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注:(略)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地点:(略)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方式:(略)(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略)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响应文件的上传:(略)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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