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略)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前任意时间的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原件扫描上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