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盟食品厂伊贝美废旧生产线破除及废旧物品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伊春中盟食品厂伊贝美废旧生产线破除及废旧物品回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服务内容:(略)
1.4服务期限:(略)
1.5服务地点:(略)
1.6项目预算:(略)
1.7 服务标准:(略)
1.8 供应商应按一般纳税人报价,若中标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结算时按实调整税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证明。
2.3投标单位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失信行为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须提供网络截图)。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8月5日(略)时(北京时间)期间,凭CA数字证书或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3.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3 CA 证书办理方式:(略)
线下办理地址:(略)
CA证书办理咨询:(略)
4. 系统使用费4.1 系统使用费 (略) 元/标包。支付方式:(略)
7.1 开标/评审时间:(略)
7.2 开标/评审地点:(略)
7.3 开标签到:(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h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联系人):(略)
电 话(受理异议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件:(略)
业务监督:(略)
业务监督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