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文化思想,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现将《关于开展(略)年广东省“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报送要求和遴选标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
1.中国籍,在梅州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3.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公众科学素质提升等,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或国家重大安全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4.事迹感人。典型事迹鲜活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能起到示范带动和精神引领作用。
5.面向基层。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特别是聚焦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2名科技工作者参评。各二级单位推荐本单位科技工作者不超过1名。学校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征求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教师工作部、学校学术委员会等部门意见后,择优推荐报送。
已获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往年获评广东“美科技工作者”人员不再推荐。
三、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略)年9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科研与社会服务部成果转化科。纸质版材料报送何侨生大楼(略)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kyccgk@jyu.edu.cn。
1.《(略)年广东省“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1)原件2份;
2.《(略)年广东省“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1份;
3.《(略)年广东省“美科技工作者”简要事迹》1份,参考简要事迹材料规范(见附件3)。
4.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
联系人:(略)
附件:
1.(略)年广东省“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略)年广东省“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3.(略)年广东省“美科技工作者”简要事迹
科研与社会服务部
(略)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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