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标的有两台服务车辆,车辆保险自(略)年5月以后由买受人承担,拍卖均不含车牌,具体以现场现状移交为准。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应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导致车辆不能上牌的后果。因车辆拍卖前的逾期年审等所涉及的相关欠费、罚款、滞纳金、扣分及过户时一切问题亦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在接收车辆过户资料和移交车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提档、过户手续(需要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提车过户时的税、费自理。若在未过户期间因违法、违章、违规所造成的民事或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因标的车辆逾期未年审、未续保导致车辆不能过户产生的风险,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和县车管所,风险自担。 ①LEFYECG(略)FHNA(略)江铃车,注册日期(略)年4月5日 ②LZWACAGA3FC(略)五菱车,注册日期(略)年3月(略)日 3、标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自委托人移交之日起,买受人须在(略)日内完成拆除及清运工作。买受人须自行拆卸、清运,所涉及的费用自理,安全自负;自行车运营场地上涉及的地桩基础拆卸及清运完毕后,拆卸现场的地面须恢复原样,因平整不当给他人造成投诉、意外伤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需服从委托人安排,对标的物有序的拆卸、装运,期间涉及的任何责任、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拆除工作必须遵循国家安全规定操作,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拆卸、清运工作完成后,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5、拍卖标的物不做市场流通保证,如需进入市场流通环节,请买受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所需手续和相关证照等。 6、拍卖成交后,若因存放地无人管理造成部分标的物遗失或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标的物丢失、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相关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7、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达到3个工作日的,经代理机构催交后仍不能交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将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扣除拍卖佣金后余款归委托人所有。 8、买受人在支付完成交价款后,非不可抗力因素3个工作日内拒不受领拍卖标的的,视为买受人主动放弃拍卖标的,作违约处理,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均不予退还,代理机构经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拍卖。 9、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略)、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