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狮山杜公墓北侧边坡防护工程(经政采云[(略)](略)号采购计划确认书批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备注:(略)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响应方自(略)年1月1日以来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有行政处罚记录、重大违法记录的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存在串标、围标等不良行为未被处罚的也作无效标处理。(以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供应商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B、本项目接受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接受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已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预留,不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方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磋商响应方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获取:(略)
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方式:(略)
http:(略)
2、磋商文件获取流程:(略)
3、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以“游客”身份获取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网址):(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网址):(略)
六、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8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略)年2月1日和(略)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略)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略)〕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谈判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4)供应商应 在 开 标 前 完 成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 ( 办 理 流 程 详 见http:(略)
(5)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磋商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略)
( 电 子 投 标 相 关 学 习 网 址 :(略)
(6)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略)
浙商银行金华东阳支行 联系人:(略)
(7)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略)
市检察院:(略)
市公共资源办:(略)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