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略)-(略)年(略)热线咨询和征纳互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略)-(略)年(略)热线咨询和征纳互动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8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供应商应承担我局委派的热线咨询和征纳互动服务工作任务,须负责组建管理团队,根据采购人的工作目标制定内部管理规范并开展内部管理;根据采购人的工作目标制定业务工作规范并完成业务工作;负责提供满足服务所需配套设备(电脑和用于热线服务和征纳互动业务相关的各种配套设备以及现场管理等所需设备);负责每日话务接听、三方通话、答复、转接、派单、转办、催办、回访、质检、统计、审结并归档诉求处理件;负责全市征纳互动的资源调度、业务监督控制、统计分析;负责录入、更新、审核、维护知识库;负责重大、紧急突发信息的报送和处置。
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及采购人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由中标单位承担造成的损失。具体要求如下:(略)
需求部门确认,本项目需求内容不包含已有合同内容;需求内容与项目立项、预算评审(如有)内容一致。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略)
2.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5.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