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企业给予(略)%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略)〕(略)号),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采购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1)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应提供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2)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的,需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含Ⅱ类射线装置);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需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投标人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含Ⅱ类射线装置)。
三、获取采购文件1.其他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在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
3.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