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在赤峰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智慧网络货运平台意向投资标的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均在内蒙古赤峰市),委托方计划以现金收购存量股权方式参股符合条件的标的企业,具体持股比例、交易对价等由双方结合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结果自行协商确定;投资后委托方仅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企业治理,不干预标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1. 本公告仅为受托开展免费意向标的征集公示,不构成股权转让邀约、投资兜底承诺,能否达成投资合作、参股比例、交易价格等全部由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与报名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2. 我中心仅负责材料接收、信息汇总、资料移交工作,不对报名企业经营实力、资产价值、资质真伪开展实质性深度核查,不对企业投资价值做任何背书或担保。 3. 完成报名仅代表企业纳入意向清单,不代表委托方一定会开展投资合作,委托方拥有独立筛选、选择合作标的的全部权利。 4.请各意向方亲自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特别提示:(略) 7.公告征集期满后,我中心汇总全部有效报名企业,统一整理企业资质、经营、财务、技术等基础信息,编制意向标的企业清单, 通过正式公函方式将意向企业清单及企业报送全套材料反馈至委托方。委托方自主筛选意向合作企业,对接企业开展尽调、估值、投资洽谈等后续全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