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和本项目经营范围相关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贮存、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六个月内县级以上(包含县级)(依法取得国家资质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者监管部门的抽检报告; (3)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E包投标人如为定点屠宰企业,还须具有自身定点屠宰证原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的定点屠宰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E、H、I、J包投标人还应具有专用冷链车辆,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或购买合同,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应具有冷藏、冷冻的专用场地,自有场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 注:(略) (6)J包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是取得国家认定资格的定点企业;须提供《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许可使用证书》或《山东学生饮用奶标志许可使用证书》;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所代理的饮用奶的生产商须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许可使用证书》或《山东学生饮用奶标志许可使用证书》,所供学生奶品牌为该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 (7)具备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违法犯罪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shixin/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略))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