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泰州市人民医院ERCP用X线设备采购项目 JSZC-(略)-TZLC-C(略)-(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高限价 | 是否接受进口 |
1 | ERCP用X线设备 | 1套 | 人民币(略)万元 | 不接受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企业给予(略)%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略)〕(略)号),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采购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1)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应提供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2)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的,需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含Ⅱ类射线装置);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需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投标人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含Ⅱ类射线装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在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
3.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