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龙府设计服务项目望龙府设计服务项目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U-(略)FJ-(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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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望龙府设计服务项目(HBSU-(略)FJ-(略))作如下澄清修改:
1、专用合同条款(略).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发包人收到预付款保函7天内向设计人支付预付款。”本项目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非工程施工类项目,是否可以取消预付款保函。
回复:(略)
2、专用合同条款(略).3.2、(略).4与附件5《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付款规则约定不一致,存在文件矛盾。专用条款约定(略)%预付款需在初设第二次付款时一次性全额扣减,但附件5仅列明各阶段付款节点比例,未约定预付款抵扣规则;一次性全额抵扣预付款为施工合同模式,常规设计合同无此类扣款方式,违背按设计分阶段交付成果据实支付的行业通用原则。
回复:(略)
3、“(略).4进度款支付”缺少方案设计完成后付费阶段,建议修改补充。缺失方案设计付费节点,付费比例与设计工作量不匹配 本项目流程为整体方案先行、后续分期开展初设及施工图设计,行业常规住宅设计工作量占比:(略)
回复:(略)
4、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服务期中“完成样板间售楼部、样板间、甲方指定楼栋精装交付区域装饰设计(硬装及软装装饰设计)。疑问:(略)
回复:(略)
5、沙盘模型建议取消“附件3:(略)
疑问:(略)
回复:(略)
6、设计人交付的BIM成果需满足发包人指定的交付格式、精度要求,可用于本项目施工、运维阶段使用。招标文件约定:(略)
疑问:(略)
回复:(略)
7、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3款“因成本优化产生的二次精审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疑问:(略)
二次精审会额外增加图纸核算、造价复核、模型调整、方案多轮修改等大量人力成本,将全部费用转嫁给设计方,权责不对等,违背公平合同原则;
建议修改条款:(略)
回复:(略)
8、招标公告2.2条招标范围、附件8限额设计指标
疑问:(略)
回复:(略)
9、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1)类似项目业绩
若投标人以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作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金额是否仅以合同中单独拆分的设计费作为评判依据,还是可按合同总金额认定?若业绩为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接的项目,是否可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佐证我方承担的设计工作量及对应设计费用?
回复:(略)
(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略)年8月(略)日9:(略)
随州市城宇置业有限公司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