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回墓东街、规划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长绿发改审批字〔(略)〕(略)号),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土地成本返还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控制价:(略)
2.3招标范围及内容:(略)
2.3.1勘察测绘服务范围:(略)
2.3.2工程设计服务范围:(略)
2.3.3项目管理服务范围:(略)
2.3.4工程监理服务范围:(略)
2.3.5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略)
2.4建设地点:(略)
2.5建设规模:(略)
2.6服务期限:(略)
2.7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资质要求:
(1)勘察测绘:(略)
(2)工程设计:(略)
(3)工程监理:(略)
(4)造价咨询:(略)
(5)项目管理:(略)
(注:(略)
3.3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1)项目总负责人1人:(略)
(2)其他人员及相关要求:(略)
3.4企业近三年((略)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勘察业绩或设计业绩或项目管理业绩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或工程监理业绩);
3.5企业和人员勘察、设计及监理业绩认定:(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项目管理单位,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管理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7财务要求:(略)
①(略)年度-(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略)年-(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略)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略)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4)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不能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略)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略)〕(略)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6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略)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5.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略)
5.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编:(略)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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