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二局西部公司
江西寻乌项目皮卡车采购公告
因江西寻乌抽蓄项目施工需要,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2辆皮卡车的采购,请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
一、拟采购设备一览表(本表所列以外的其他配置、辅材、工具及零配件等,由报价人详列清单)
1.1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皮卡车 | 发动机排量:(略) | 辆 | 2 | 报价表1报价 |
说明:(略)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范围:(略)
(二)交货期:(略)
(三)交货地点:(略)
(四)质量标准或要求:
1.质量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以及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报价人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五)质保期:
详见采购文件。
(六)付款方式:
详见采购文件。
(七)交货和验收
详见采购文件
(八)报价人的资质要求:
1.报价人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2.报价人应是中电建集采平台上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3.报价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承担本项目设备的供货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4.报价人应具有本次采购标的物,相应的生产和销售能力,并提供有关销售证明。
5.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所提供的产品应能完全满足所在项目技术要求,且是目前国内较先进的新的产品。
(九)报价文件须提交报价表。
(十)成交确定原则:
详见采购文件。
5、其他优惠条件。
(十一)其他事项
1、报价人提供供货方联系方式。
2、采购方收货验收联系人:(略)
3、报价人按采购人要求报价(见采购文件),如报价中未能明确事项,可另附页说明。
报价表1:(略)
(略)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