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路、金华路道路等工程项目监理已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规模:(略)
2.3标段划分:(略)
2.4建设地点:(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计划投资额:(略)
2.7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略)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招标人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注:(略)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8月7日至(略)年8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略)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异议受理单位:(略)
异议受理地址:(略)
异议受理人:(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异议受理电子邮箱:(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