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修文县养老服务体系提质改造项目工作依法有效开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对修文县养老服务体系提质改造项目设计单位进行公开采购。现就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概况:(略)
1.洒坪敬老院:(略)
2.大石敬老院:(略)
3.扎佐养护楼:(略)
4.杏林养护院:(略)
5.六桶敬老院:(略)
6.龙场街道宾阳社区养老服务站:(略)
7.修文县半岛国际小区养老服务站:(略)
8.修文县公园天街小区养老服务站:(略)
9.修文县阳明小区养老服务站:(略)
以上9个点合计投资估算约(略).(略)万元
服务内容:(略)
报价上限:(略)
二、比选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独立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工程造价咨询)或相关资质/备案证明(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本单位在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比选人须承诺:(略)
8.承诺保证完全遵守业主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业主的商业机密(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人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略)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邮寄地址:(略)
四、比选人提供的资料
参与报价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造价咨询服务能力证明(提供本单位在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六、发布媒介:(略)
七、比选人须知
(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高限价(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高限价×(略)%。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应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附件:(略)
2.报价函
3.资格审查表
4.综合评分表
附件1-附件4.docx
修文县民政局
(略)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