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江宁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7日 |
| 招标代理: | 注册/登录 即可查看 | 招标业主: | 注册/登录 即可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if !supportLists]1.[endif]项目编号:NJCC-ZB-(略)-(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项目名称:秣陵街道(略)年土地复垦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
[if !supportLists]3.[endif]预算金额:(略).1万元
[if !supportLists]4.[endif]高限价:(略).(略)万元(终磋商报价超过高限价的磋商响应文件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if !supportLists]5.[endif]采购需求:秣陵街道(略)年土地复垦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if !supportLists]6.[endif]合同履行期限:(略)日历日
[if !supportLists]7.[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略)(略)年8月7日至 (略)年8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略)
供应商可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现场领取须携带上述所有资料纸质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略)号融汇时代中心(略)-(略)获取。线上领取须将上述所有资料电子件加盖公章及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发送至邮箱(略)@qq.com,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采购文件。
[if !supportLists]四、[endif]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if !supportLists]1.[endif]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点30分(北京时间)
[if !supportLists]2.[endif]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六、[endif]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if !supportLists]七、[endif]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磋商,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