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设计文件: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1分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从以下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一:(略)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每1%一档);√方法二:(略)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每5%一档);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每1%一档);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略)%~(略)%。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2.2.4(1)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扣1分(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2.4(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注:(略)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1分) | 1、项目组成员中至少具备4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满足得1分。注:(略) |
2.2.4(5) | 设计文件(8分) | 1.总平面及建筑设计(1分) | 1.总平面需结合本项目特征进行总体布局设计,使其满足使用功能、竖向设计科学、交通流线合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设计文件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项目需求。3.设计文件需提供全套建筑施工图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图、大样节点图、人防、幕墙等。4.设计文件需提供建筑节能相关图纸、计算书。 |
2.结构(2分) | 1、施工图须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梁板柱、基坑支护、装配式及人防施工图。 2、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3、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及地方规划要求。4、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
3.设备专业(2分) | 1、施工图须包括但不限于:(略) 2、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3、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4、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4.配套专业(3分) | 配套专业施工图须包括但不限于:(略) |
[if !supportLists]1、[endif]施工图图纸完整,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if !supportLists]2、[endif]图纸设计深度必须能够满足图审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审查要求。[if !supportLists]3、[endif]设计文件得分取所有设计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终得分。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4.8分 (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略)%)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5 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申请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4.1.4 | 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不带入 |
定标程序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定标委员会构成:(略)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略) |
5.2.1 | 定标标准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5名。具体定标方案如下:1、组建招标监督小组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已按照苏建规字((略))4号文件要求组建监督小组(成员三人),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2.定标标准:(1)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企业实力①资质等级证书;②企业体系认证(以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 ;③(略)年8月1日以来申请人承接的具代表性的房建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不超过3项)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略)(3)企业信誉(略)年8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以来申请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詹天佑奖”、“扬子杯”等(不超过5项);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略)(4)项目负责人答辩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现场出答辩题目,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企业优于答辩差的;②设计文件与招标项目契合程度高的优于契合程度低的;③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多的优于奖项少的。3、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略)日内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略)定标会应当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广陵分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略)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4、拟定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尽快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拟定中标人公示应当载明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5、异议与投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6、中标人公告 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7、重新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签订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5.3.1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略)□ 集体议事法:(略) |